信青联字〔2017〕19号
各县区团委、教体局、少工委,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团工委、教育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指示要求,牢牢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团结、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加强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少先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激励广大少先队工作者爱岗敬业,务实奉献,引导少年儿童互相学习,自我教育,向全社会展示新时期我市少年儿童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促进我市少先队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影响力。
二、表彰类型
1.信阳市优秀少先队大队
2.信阳市优秀少先队中队
2.信阳市“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3.信阳市“十佳百优”少先队员
三、评选条件
(一)信阳市“少先队优秀大队”评选条件
1.把握根本任务,努力探索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取得有效成果。
2.组织建设健全、有活力、有创新,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能积极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学校、班集体建设及综合实践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3.队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时间有保证,每学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每学年保证专项少先队活动经费。
4.阵地建设有鲜明的少先队特色,时代感强,利用率高,能发挥显著作用。队标志能够规范使用,所有少先队阵地全部悬挂少先队标志。
5.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能认真、扎实地落实少先队各项制度。
(二)信阳市“少先队优秀中队”评选条件
(1)组织好: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推广,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有健康的集体舆论和自觉的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
(2)工作好:中、小队有自主自理的自动能力,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少先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3)活动好:有经常、快乐的中小队活动,小队作用发挥好。在大队活动和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
(4)阵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队、小家务和教育阵地,队员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能经常发挥作用。
(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活动制度,并出色执行。
(三)信阳市“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条件
(1)经正式聘请、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的(截止2017年9月),各级专、兼职少先队总辅导员、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未经正式聘请,直接参与、实际承担学校少先队主要工作5年以上的(截止2017年9月)辅导员教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能够带头参与少先队活动课程教研。与少先队员关系亲密,能用好“红领巾争章”等少先队工作品牌教育引导激励队员,在队员和家长中有较高威信。
(4)认真贯彻落实“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要求,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并取得实效,成绩突出。
(5)富有开拓创新和锐意进取的科学态度,按照当代少年儿童心身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需要,积极开展工作;能够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在各项少先队工作中成效显出。
(四)信阳市“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1)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在“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以及努力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某一方面或者各个方面表现突出,听党的话、跟着党走;
(2)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热爱生活,孝老爱亲,懂得感恩,待人友善,明礼诚信,有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3)学习勤奋努力,兴趣爱好广泛,坚持锻炼强健体魄,培养良好心理素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热爱队集体,组织意识强,积极参加队的活动,是少年儿童身边的榜样;
四、评选办法
(一)信阳市优秀少先大(中)队
1.各县区依照评审条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上而下的组织发动和自下而上申报评选,经层层择优筛选后,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
2.市评审委员会在核准申报人信息,集中评审后予以表彰。
(二)信阳市“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各县区依照评审条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上而下的组织发动和自下而上申报评选,经层层择优筛选后,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
2.人员考核。汇总申报材料后,市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现场实地考核,根据现场考核情况确定获奖人员。
(三)“十佳百优”少先队员评选细则
1.各县区依照评审条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上而下的组织发动和自下而上申报评选,经层层择优筛选后,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
2.市评审委员会在核准申报人信息,集中评审后予以表彰。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少先队评选表彰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调动基层少先队组织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采取各种形式,发现挖掘先进典型。要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争当先进,激励广大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少先队工作,投身红领巾事业。
2.认真推荐,确保质量。各县区,各学校推荐候选人要坚持实事求是、择优选取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认真调查、考核的基础上确保质量,参照评选办法和条件,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市级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地推荐候选人、候选单位集中进行评审。
3.严格申核,及时上报。“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人选材料主要包括: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分别贴于推荐表“照片”栏);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各2份,5寸彩色工作照片1张(参与少先队活动)。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复审盖章,方为有效。
“十佳百优少先队员”推荐人选材料主要包括: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分别贴于推荐表“照片”栏);2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和4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各2份,候选人事迹材料须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分别由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审核盖章;连同书面材料一并上报。
“优秀少先大(中)队”报推荐表一式二份,填写事迹材料并分别由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审核盖章。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由团县(区)委、教育局统一报送到团市委邮箱内。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务必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送团市委学少部,逾期不在受理。
附件:1.信阳市“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十佳百优”少先队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信阳市优秀少先大(中)队名额分配表
3.信阳市“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人选 登记表
4.信阳市“十佳百优少先队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5.信阳市优秀少先队集体申请表
附件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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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信阳市委 信阳市教育局
信阳市少工委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