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青发〔2018〕7号
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
通 知
各团县(区)委,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团组织,各市直单位团组织: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严格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精神,按照团省委《关于做好 2018 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豫青办字〔2018〕3号)要求,团市委将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提高发展团员质量;突出数量调控,严格发展团员程序,扎实做好2018年全市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团市委认真贯彻团中央提出的“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团员的首要标准”的工作要求,明确和规范了发展团员程序,采取逐级分配名额的方式对发展团员数量进行调控。经过两年的努力工作,发展团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与此同时,发展团员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倾向性问题:一是部分团组织对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部分团组织未及时逐级下达2017年度发展团员计划,影响了基层发展团员工作的开展。二是工作信号传递不到位,部分团组织和学校对持续降低团青比的要求认识不准确,错误认为初中毕业班30%、高中阶段毕业班60%是长期调控目标;个别县区县域统筹原则落实不到位,存在“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的情况。三是部分基层团组织对发展团员程序执行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入团志愿书》填写不规范、没有进行无记名投票、没有举行入团仪式、没有组织观看“入团第一课”等问题,入团教育环节存在缺位。全市各级团委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发展团员工作的检查和整改,坚决纠正和杜绝上述问题。
二、2018年发展团员计划
按照团省委分配的团员发展名额,2018年全市计划发展团员30600名。各团县(区)委,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团组织,各市直单位团组织发展团员数量根据落实2016年度、2017年度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情况确定(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以政治建设为统揽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共青团改革、加强团员队伍建设、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重要举措。
2.加强政策学习研究。全市各级团组织尤其是团县(区)委要加强对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有关政策的学习领会,帮助基层团干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做好调控工作的自觉性。深刻认识到实现发展团员调控工作阶段性目标的紧迫性,确保2018年底初中毕业班团学比在30%的基础上继续下降,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60%以内。深刻认识到以县域为统筹调控中学发展团员是确保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整体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 充分考虑到学校和地区之间的差异, 常态化地做好发展团员工作,避免“关门主义”现象。
3.严格发展团员程序。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用严的标准和严的程序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开展发展团员工作,严把入口关,严格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能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团员的唯一标准。要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
4.逐级下达发展计划。全市计划下达后,各团县(区)委、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县区、本单位2018年度发展团员计划,逐级下达到基层,确保总量调控任务层层落实到位。要提高计划分配的科学性,在充分掌握基层团学比、发展团员调控工作开展情况、发展团员需求等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做好计划分配,避免出现大量未使用发展名额的情况。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中学和其他领域计划分配的关系,既要以中学为重点,又要照顾到高校、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非公企业等领域发展团员的需要,统筹分配和下达计划。各团县(区)委、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将发展计划逐级下达至基层团组织。
5.加强重点领域推动。中学是发展团员的主要源头,也是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关键。各团县(区)委要把中学作为发展团员的重点领域,加强县域对不同类型学校发展团员工作的统筹,研究制定做好本县区中学发展团员的具体措施。各中学团委要按照上级团委分配的发展名额,统筹好各年级发展团员工作。
6.规范使用团员编号。团市委根据团省委分配的年度团员发展总数分配发展团员编号号段(见附件)。团省委将统一印制入团志愿书,并在入团志愿书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打印发展团员编号。各级团组织要根据所分配的号段规范使用团员编号,团员编号超出号段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
7.加强工作督导检查。一要准确掌握情况。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对本级发展团员调控情况作全面了解, 增强工作针对性。二要加强工作指导。各团县(区)委要指导所属团组织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科学分配计划、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工作落实不走样、不变形。三要加强工作考核。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定期督促检查发展团员工作,把发展团员工作情况作为团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团组织工作和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四要加强督导通报。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定期对发展团员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团市委将随机开展落实2018年度发展团员计划情况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附件:2018年发展团员名额及编号号段
共青团信阳市委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2018年发展团员名额及编号号段
单 位 |
分配名额 |
发展团员编号号段 |
浉河区 |
2000 |
201841310101—201841312100 |
平桥区 |
1000 |
201841312101—201841313100 |
罗山县 |
3000 |
201841313101—201841316100 |
潢川县 |
3200 |
201841316101—201841319300 |
固始县 |
4500 |
201841319301—201841323800 |
息 县 |
2300 |
201841323801—201841326100 |
淮滨县 |
3200 |
201841326101—201841329300 |
光山县 |
3500 |
201841329301—201841332800 |
商城县 |
3000 |
201841332801—201841335800 |
新 县 |
2500 |
201841335801—201841338300 |
市直团委 (含市管管理区、开发区) |
2400 |
201841338301—201841340700 |
总 数 |
3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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