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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全市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信青发〔2016〕45号

各团县(区)委,市直团委:

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做好2016年全市发展团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全市年度计划

根据团中央确定的控制团员规模、降低团青比例的要求,从2016年开始,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2016年全市计划发展团员31600名。

发展团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把入口关,严格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

二、分配方法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要求,2016年全市发展团员实行总量控制。各县区发展团员数量以中学(包括高中、初中、中职,下同)在校生数量为主要依据进行分配,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市直单位发展团员数量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分配。

三、保证措施

1.逐级下达发展计划。全市计划下达后,各县区和市直团委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将团员发展名额逐级下达到基层,确保总量调控任务落实到位。团的领导机关要与所属团组织做好沟通,在掌握各团组织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名额分配工作。

2.加强重点领域推动。中学是发展团员的主要源头,也是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关键。县区团委要把中学作为发展团员的重点领域,加强县域对不同类型学校发展团员工作的统筹,研究制定做好本县区中学发展团员工作的具体措施。各中学团委要按照上级团委分配的发展名额,统筹好各年级发展团员工作。

3.实行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团市委根据团省委分配的年度团员发展总数分配发展团员编号号段(见附件1)。团县区委及有关单位团委,要严格按照格式制作入团志愿书并在志愿书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标注发展团员编号。超出号段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收到本通知之前已发展的2016年团员,同样纳入发展团员编号制度管理。

4.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团组织要定期督促检查发展团员工作,把发展团员工作情况作为团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团组织工作和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基层团委应每半年检查一次,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问题,对工作情况较差的团组织进行通报。各团县区委和市直团委要在自查基础上,于2016年12月20日前向团市委报送2016年发展团员计划落实情况。团市委年内将随机开展落实2016年发展团员计划专项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确保发展团员计划严格落实。

 

    附件:1.2016年各单位发展团员名额及编号号段

附件1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范本)

附件2

                              

 

                               共青团信阳市委

                            2016年11月30日